藝術品出租

滿藝堂提供館藏藝術品出租服務!藝術品用租的,有很多好處,既可分期付款先租後買(不必擔心衝動買了後悔),亦可分享我們(藝廊)的利潤,享受藝術品增值,其辦法如下:

1. 收取作品訂價 50% 押金;年租金為訂價之 5%
2. 利潤分享:出租期間,若畫作由承租人賣出,超過訂價的部分為承租人所有,另我們再回饋承租人訂價之 15%
3. 先租再買:出租期間,承租人可買下(擁有)作品,已付租金可折抵
4. 出租時間以年為單位,期間可換作品(視情況酌收運費)

範例:
作品訂價 10 萬,收取押金 5 萬,及第一年租金 5,000(第二年起租金由押金抵付)
1. 承租 2 年後退租 ==> 退還押金 4.5 萬
2. 承租 2 年後購買 ==> 再付 4.5 萬(售價-押金),相當於分期付款之尾款
3. 承租 2 年,假設承租人以 15 萬賣出作品 ==> 回饋訂價之 15% 予承租人,我們實收訂價之 85%(8.5萬),承租人只需再付給我們 3 萬即可,承租人賺 6.5 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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